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 112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: 北普松 字第 1121003195 號 附件: 如主旨 主旨:公告修正「臺北關松山機場與桃園機場間進(轉)口、出口貨物以內陸運輸方式作業程序」第2點規定(如附件畫線部分),並自即日起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