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1月12日
發文字號:北普竹字第1101001798號
附 件:如文
主旨:公示送達本關無法送達之109年12月7日北普竹字第1091052907號函1份,當事人可隨時至本關竹圍分關儀檢課提取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78條辦理。
公告事項:如附件。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1月12日
發文字號:北普竹字第1101001798號
附 件:如文
主旨:公示送達本關無法送達之109年12月7日北普竹字第1091052907號函1份,當事人可隨時至本關竹圍分關儀檢課提取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78條辦理。
公告事項:如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