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正取人員:江韋臻。
二、備取人員:陳宣卉。
三、備取有效候補期限為1個月,如遇正取人員因故放棄或錄取資格遭撤銷,將由備取人員遞補。
四、正取人員請攜帶私章、2吋照片1張、臺灣銀行存摺(影本)、身分證(正本、影本)及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正本,於110年4月1日(星期四)上午9時前親至臺北關通關大樓5樓政風室(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)辦理簽訂契約作業。
五、本次遴選結果,除正取人員外,其餘人員不另行通知。
六、如有相關問題,請與臺北關政風室洽詢(03-3834161分機567 馬小姐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