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紙本申退與電子化申退差異比較表
沖退稅案件紙本與電子化申退差異比較表
項目 紙本申退 電子化申退
1.工商憑證 以工商憑證登入系統(得委任自然人)
2.核退標準 一般(標準文號最末碼為E或M者皆可) 須可電腦比對(標準文號最末碼為E者)
3.專案標準使用授權 授權系統:專案標準同意使用之授權
4.用料清表製作 紙本 於系統擷取核退標準資料製作用料清表後傳送
5.用料清表比對 人工查核 電子化用料清表成品資料與出口報單資料【品名/規格《(第33欄)(舊版第28欄)》數量/單位《(第38欄)(舊版第32欄)》】比對
6.出口通關方式 C2/C3 用料清表成品資料與該項次出口報單資料比對相符者,得參加通關方式篩選:C1/C2/C3
7.退稅同意書 紙本同意書(進口報單如係影本須逐張加蓋公司大小章) 授權系統:進、出口報單同意申退之線上授權
8.出口辦理沖退稅方式 單筆/多筆出口報單彙辦 單筆出口報單辦理(出口報單審結後即可申退)
9.申請書表 進、出口報單副本第3聯+甲乙丙表(進口報單第3聯影本逐頁加蓋公司大小章) 由系統擷取用料清表資料,並完成製作申退資料後傳送【僅須登打出口報單號碼、項次、數量(規格)、進口報單號碼、項次、數量(規格)等欄位資料,即可辦理沖退稅;節省廠商進出口報單副本規費支出】
10.送件方式 臨櫃或郵寄 系統上申請與彙辦送件(可節省車資或郵寄費用)
11.審核人力 人工審核欄位資料 由電腦比對
12.鍵檔人力 專人登打沖退稅資料
13.後續補正 紙本作業 線上申請補正及補沖退稅
14.核定時間 50天 20天(目前實際作業時間約為5-7天)
 
 

 

發布單位:臺北關松山分關 發布日期:2023-02-24 點閱次數:875